在市统战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
例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
题整改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学思用贯
通、知信行统一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与转化效果
不足。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缺乏持续性、系统性的深入研究。集中学习多、自主研学少,理
论阐释多、实践转化少,未能完全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统战各领
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特别是在向党外人士、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侨界代表人士宣讲阐释时,有时照本宣科,结合 XX 市生
态禀赋、环境治理现状和统战成员关注点进行生动解读、有效引
导不够,未能最大限度凝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共
识。二是学用结合的紧密度有待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统
战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强。例如,在组织
党外专家学者围绕 XX 市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等难点问题
建言献策时,前期选题策划不够精准,未能充分发挥党外人才智
力密集优势,形成高质量议政成果的机制尚不完善,致使建言献
策的针对性、操作性有待加强,理论学习的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
推动绿色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在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助力经济社
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
切入点不够精准。对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
部署,虽然能够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但在思考如何发挥统一战线
法宝作用,广泛动员各界力量投身绿色发展的具体路径和有效载
体上,谋划不深、措施不实。例如,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践行绿
色发展理念方面,多停留在政策宣讲和一般性号召,缺乏对重点
行业民营企业环保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的精准支持和典型培
育,未能有效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二是资源整合与平台搭建
有待加强。对于如何有效联动侨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环保
专业人士、法律工作者、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构建服务生态环保
的合作平台思考不足。虽然知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一批环保
技术专家和公益人士,侨界拥有引进海外环保先进技术和理念的
独特优势,但主动搭建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不够,未能有效汇聚
统战的“软实力”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硬支撑”,围绕 XX 市生
态修复、污染治理等中心工作贡献统战力量的显示度不高。
(三)在牢记“国之大者”,守好生态环境底线方面存在短
板。一是风险意识与底线思维需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问题的
政治性、全局性认识有时不够敏锐,未能时刻从维护国家生态安
全、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来审视和推动分管领域的相关
工作。例如,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等领域工作的过程
中,对潜在的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关注不够、研判不足,
未能充分利用统战渠道及时反映相关界别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诉
求和关切,在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矛盾中的“前哨”作用发挥不充
分。二是深入基层察实情、听真话的功夫下得不够。虽然经常与
统战成员接触,但更多是在会议、调研等正式场合,深入到项目
一线、厂矿企业、社区乡村实地查看生态环境状况、听取党外人
士真实意见的时候相对较少。对于类似通报中提到的毁林毁草、
植被恢复不力等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认识不足,有时过于相信
书面汇报,对统战成员反映的一些基层环保“死角”问题跟踪督
办、推动解决的力度不够坚决。
(四)在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方
面存在弱项。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在
向统战成员宣传《环境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方面,形式较为单一,多采用发放资料、讲座培训等方式,结合
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不够,导致部分统战成员对生
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义务认识不清、界限不明。例如,在联
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时,对其应承担
的环保法律责任强调不够,未能有效引导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自觉做到守法经营、绿色生产。二是依据法规政策开展民主监督
的力度不足。虽然组织党外人士开展了各类调研视察活动,但有
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敢于较真碰硬、深度监督少。对于发现的一些涉嫌违法违规的生
态破坏问题,有时顾虑较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通过政协提案、意见建议等渠道直指问题、督促整改的锐气和韧
性有所欠缺。
(五)在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抓好通报问题整改方面存在偏
差。一是对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需再深化。对照中央督察
通报的典型案例,反思自身在政治站位上有时存在偏差,未能完
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整改工作,认为生态环
保主要是政府部门的主责主业,统战部门主要是配合,存在一定
的“配角”思想。对整改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估计不足,有时
存在“闯关”心态,认为学习了、部署了就等于落实了。二是整
改责任的压紧压实有待加强。在推动分管领域涉及生态环境的工
作时,压力传导不到位。例如,在指导市侨联、市新联会等团体
开展相关活动时,对其中可能涉及的环保要求提醒不够、把关不
严。在部内相关工作中,对节约资源、绿色办公等细节强调不够,
未能将整改要求完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此外,对照要求,也对相关方面进行了检视:
一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对分管处室和领域党员
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未能将抓好生态
环保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能力作风的重要标尺严格
考量。二是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对网络空间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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