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抄袭问题专题研讨会上的研讨发言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公文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传达政策、部署工
作、沟通协调、总结反馈的核心载体,是政令畅通的“桥梁”、
工作落实的“抓手”,更是单位形象与公信力的直接体现。近年
来,从地方政府公开文件中出现“跨省照搬”“张冠李戴”的低
级错误,到部分单位内部文稿因“复制粘贴”暴露逻辑漏洞,公
文抄袭问题屡次引发社会关注,不仅消解了公文的权威性与严肃
性,更折射出工作作风中的沉疴积弊。今天,围绕“整治公文抄
袭乱象、筑牢务实工作根基”这一主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我
谈几点思考与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认清本质:公文抄袭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全局的“大
事”
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同志对公文抄袭存在认知偏差,将其等
同于“文字借鉴”“素材参考”,认为“只要内容差不多,抄点没
关系”“急着交任务,抄来用省时间”。这种错误观念必须彻底扭
转,因为公文抄袭绝非简单的“文风问题”,而是触及工作本质、
影响事业发展的“原则问题”。
从公文属性来看,其核心价值在于“务实管用”。一份合格
的公文,要么承载政策指令,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要么反映实际
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要么传递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边界。一
旦存在抄袭行为,必然导致文稿脱离本单位、本领域的实际——
或是照搬其他地区的政策表述,忽略本地发展阶段的差异;或是
复制其他单位的工作方案,与自身职能职责脱节;或是套用陈旧
的模板框架,无法体现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例如,某地区曾曝
光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中,照搬了南方多雨地区的“防汛预警机
制”,却未结合本地干旱少雨的实际补充防火巡查要求,直接导
致方案“空转”,无法落地执行。这种“抄来的公文”,不仅浪费
了行政资源,更可能因信息失真、要求失当,给实际工作埋下隐
患。
从作风建设来看,公文抄袭是“懒政怠政”的直接表现。公
文写作的过程,本质上是对工作的思考、梳理与谋划过程。起草
一篇文稿,需要深入一线调研、梳理数据事实、分析问题根源、
提出可行对策,这背后考验的是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与务实作风。
而选择抄袭的同志,本质上是不愿担当、不想作为——要么是
“思想懒”,缺乏主动思考的意识,习惯于“拿来主义”;要么是
“行动懒”,不愿花时间搞调研、摸实情,满足于“应付交差”;
要么是“能力懒”,面对复杂文稿畏难退缩,只能通过抄袭逃避
挑战。这种“抄出来的文稿”,看似完成了任务,实则暴露了工
作态度的浮躁、责任担当的缺失,若不及时纠正,会逐渐侵蚀单
位的工作氛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从单位形象来看,公文抄袭会严重损害公信力。公文是单位
对外传递信息、展示工作的“窗口”,无论是对外发布的公告、
报告,还是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总结,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外界
对单位工作的评价。近年来,多地出现的“公文抄袭乌龙”,如
某县乡村振兴报告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某单位年度总结与前三
年内容高度重合,经媒体曝光后,不仅引发公众对单位工作专业
性的质疑,更让单位形象蒙羞。对我们单位而言,无论是面向服
务对象的政策解读,还是向上级部门的工作汇报,一旦出现抄袭
问题,不仅会影响工作考核评价,更会让服务对象对我们的工作
能力、责任意识产生怀疑,最终损害单位的公信力与凝聚力。
二、深挖根源:公文抄袭问题的产生,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
果
公文抄袭现象的存在,并非个别人的“偶然失误”,而是思
想认识、工作机制、能力建设等多方面问题交织的产物。只有找
准根源,才能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重形式、轻实效”观念作祟
部分同志对公文的功能定位存在误解,将公文写作等同于
“文字游戏”,认为“只要格式规范、辞藻华丽,就是好文稿”,
忽视了公文“服务工作、解决问题”的核心目标。在这种观念影
响下,一些人把精力放在“找模板、凑字数、套框架”上,而非
“摸实情、想办法、提对策”上。比如,起草某项工作实施方案
时,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职责细化措施,而是直接复制其他单位
的方案,仅将“XX 局”改为“XX 部”,导致方案与实际工作脱
节,无法指导实践。同时,部分同志缺乏“文责自负”的意识,
认为“抄袭只要不被发现就行”,对公文抄袭的严肃性、危害性
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这为抄袭行为提供了思想土壤。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重数量、轻质量”导向偏差
从任务部署来看,部分工作存在“重时限、轻准备”的问题。
有时上级突然下达紧急文稿任务,留给起草人员的时间过短,导
致起草人员无法充分调研、深入思考,只能通过“抄素材、拼内
容”的方式仓促完成任务。从审核流程来看,部分环节存在“走
过场”现象。目前,单位公文审核多采用“起草人自审—科室负
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但部分审核人员责任心不强,
仅关注格式、字号、错别字等表面问题,对内容的真实性、原创
性、逻辑性缺乏深入审查,导致抄袭文稿“一路绿灯”。从考核
评价来看,部分考核指标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将
“完成文稿数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之一,却未将“文稿
质量”“落地效果”纳入核心考核,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为
完成任务而抄袭”的行为。
(三)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缺方法、缺储备”导致被动
公文写作需要较强的综合能力,既要求起草人员熟悉业务工
作,又要掌握公文格式、逻辑表达、政策解读等专业技能。从实
际情况来看,部分同志存在能力短板:一是业务不熟练,对所写
领域的政策要求、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掌握不深,只能通过抄袭
其他文稿来“弥补业务盲区”;二是方法不科学,缺乏系统的公
文写作训练,不知道如何开展调研、梳理思路、搭建框架,面对
复杂文稿时无从下手,只能依赖网络模板;三是积累不充分,
平时不注重收集工作数据、总结实践经验、学习政策文件,导
致写作时“无米下锅”,只能通过抄袭来填充内容。此外,单位
内部缺乏有效的经验交流机制,优秀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