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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局长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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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局长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我 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 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三大方面 14 个具体问题, 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细化 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我带头认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全 部问题,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 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 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问题。年初虽制定 《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但执行过程中常因业务工作挤压学 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仅完成计划的 80%,且学习形式以“读文 件、念报告”为主,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互动式学习占比不足 30%。部分干部学习笔记存在“抄原文、凑字数”现象,对“坚 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等核心要义理解不深,导致在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工作中, 未能充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如在处理某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波动 问题时,因对“教育改造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理论把握不牢, 处置效果不佳。 二是法治服务企业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 环境”要求不彻底,服务企业主动性、精准性不足。2024 年开 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仅 6 次,覆盖辖区规上企业 45 家, 占总数的 60%,中小微企业覆盖比例更低。对企业高频法律需求 调研不细,未建立“一企一档”法律需求台账,针对企业合同纠 纷、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痛点问题,仅提供通用版法律宣 传手册,定制化法律服务占比不足 20%。某制造企业反映的“供 应链合同违约纠纷”,从提交需求到组织律师对接耗时 12 天,远 超“7 个工作日响应”的工作标准,影响企业维权效率。 三是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到位。对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认识不足,调解队伍建设和机制运行存在短 板。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员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仅占 35%,全 年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仅 2 次,导致部分调解员对婚姻家庭、邻 里纠纷等常见矛盾的调解技巧掌握不熟练。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 健全,社区(村)调解员每月排查上报率仅 70%,存在“被动接 案多、主动排查少”问题。2024 年全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矛 盾纠纷占比 5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部分可通过 调解解决的纠纷因介入不及时,转化为行政诉讼或信访案件,如 某小区物业纠纷,因未第一时间启动人民调解,最终引发 15 名 业主集体信访。 四是行政复议应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滞后,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未 实现“一窗通办”,群众需往返 2 个科室提交材料,平均受理时 间达 5 个工作日,超出“3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的规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够充分,2024 年办理的 32 件行政 复议案件中,有 4 件因证据材料不足需补充调查,延长了审理周 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不畅,未建立与法院的定期沟通机 制,全年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或变更 2 件,纠错率高于全市 平均水平。此外,行政复议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案件材料存在 缺页、装订混乱问题。 五是社区矫正监管不够有力。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存 在“宽松软”现象,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 台使用率仅 65%,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仍依赖“电话抽查、上门 走访”等传统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失联等异常情况预警 不及时,2024 年发生 2 起社区矫正对象擅自离开监管区域事件。 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不精准,对未成年人、涉企人员等特殊矫正 对象,未结合其犯罪类型、心理状态制定差异化矫正措施,矫正 效果不佳。此外,社区矫正帮教资源整合不足,与民政、人社等 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健全,2 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就业困难导致生活 无着,增加了重新犯罪风险。 六是对基层司法所指导不够有力。存在“重业务指标、轻工 作指导”“重检查考核、轻服务保障”问题,全年深入基层司法 所调研指导仅 8 次,平均每个司法所不足 1 次,且调研多以“听 汇报、看材料”为主,未真正下沉到工作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对 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缺乏系统性,如在行政复议案件协办、人 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仅下发工作文件,未开展针对性培训或 现场指导,导致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2024 年某 司法所因行政复议协办材料不规范,被上级部门退回整改 3 次。 此外,对司法所的保障力度不够,部分司法所办公设备老化、经 费不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七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 要性认识不足,未将其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全年仅召开 1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且会议内容以传达上级精神为主, 未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存在漏洞,司法局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审核流程 不严格,2024 年某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文章因表述不当,引 发个别网友误解。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动态掌握不及时,未建立 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部分干部职工因工作压力大产生消极情绪, 未能及时引导化解。 八是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保密意识淡薄,对保密工作的重 视程度不够,全年仅开展 1 次保密知识培训,且培训内容简单、 形式单一,干部职工保密知识掌握不扎实。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 涉密文件管理存在“登记不规范、借阅不及时归还”问题,2024 年排查发现 3 份涉密文件未按规定存放,2 名工作人员因未按要 求使用涉密电脑被通报批评。此外,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不足,未建立常态化保密检查机制,存在“重整改、轻长效”问 题,保密风险隐患未能从根本上消除。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作为区司法局全面 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一岗 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仅 2 次, 且会议重点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上,对责任分解、监督考 核等环节重视不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