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局长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我
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
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三大方面 14 个具体问题,
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细化
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我带头认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全
部问题,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
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深度,
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问题。年初虽制定
《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但执行过程中常因业务工作挤压学
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仅完成计划的 80%,且学习形式以“读文
件、念报告”为主,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互动式学习占比不足
30%。部分干部学习笔记存在“抄原文、凑字数”现象,对“坚
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等核心要义理解不深,导致在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工作中,
未能充分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如在处理某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波动
问题时,因对“教育改造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理论把握不牢,
处置效果不佳。
二是法治服务企业不够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
环境”要求不彻底,服务企业主动性、精准性不足。2024 年开
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仅 6 次,覆盖辖区规上企业 45 家,
占总数的 60%,中小微企业覆盖比例更低。对企业高频法律需求
调研不细,未建立“一企一档”法律需求台账,针对企业合同纠
纷、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痛点问题,仅提供通用版法律宣
传手册,定制化法律服务占比不足 20%。某制造企业反映的“供
应链合同违约纠纷”,从提交需求到组织律师对接耗时 12 天,远
超“7 个工作日响应”的工作标准,影响企业维权效率。
三是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到位。对人民调解
“第一道防线”作用认识不足,调解队伍建设和机制运行存在短
板。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员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仅占 35%,全
年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仅 2 次,导致部分调解员对婚姻家庭、邻
里纠纷等常见矛盾的调解技巧掌握不熟练。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
健全,社区(村)调解员每月排查上报率仅 70%,存在“被动接
案多、主动排查少”问题。2024 年全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矛
盾纠纷占比 5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部分可通过
调解解决的纠纷因介入不及时,转化为行政诉讼或信访案件,如
某小区物业纠纷,因未第一时间启动人民调解,最终引发 15 名
业主集体信访。
四是行政复议应诉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滞后,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未
实现“一窗通办”,群众需往返 2 个科室提交材料,平均受理时
间达 5 个工作日,超出“3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的规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够充分,2024 年办理的 32 件行政
复议案件中,有 4 件因证据材料不足需补充调查,延长了审理周
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不畅,未建立与法院的定期沟通机
制,全年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或变更 2 件,纠错率高于全市
平均水平。此外,行政复议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案件材料存在
缺页、装订混乱问题。
五是社区矫正监管不够有力。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存
在“宽松软”现象,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
台使用率仅 65%,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仍依赖“电话抽查、上门
走访”等传统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失联等异常情况预警
不及时,2024 年发生 2 起社区矫正对象擅自离开监管区域事件。
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不精准,对未成年人、涉企人员等特殊矫正
对象,未结合其犯罪类型、心理状态制定差异化矫正措施,矫正
效果不佳。此外,社区矫正帮教资源整合不足,与民政、人社等
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健全,2 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就业困难导致生活
无着,增加了重新犯罪风险。
六是对基层司法所指导不够有力。存在“重业务指标、轻工
作指导”“重检查考核、轻服务保障”问题,全年深入基层司法
所调研指导仅 8 次,平均每个司法所不足 1 次,且调研多以“听
汇报、看材料”为主,未真正下沉到工作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对
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缺乏系统性,如在行政复议案件协办、人
民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仅下发工作文件,未开展针对性培训或
现场指导,导致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2024 年某
司法所因行政复议协办材料不规范,被上级部门退回整改 3 次。
此外,对司法所的保障力度不够,部分司法所办公设备老化、经
费不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七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
要性认识不足,未将其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全年仅召开
1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且会议内容以传达上级精神为主,
未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存在漏洞,司法局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审核流程
不严格,2024 年某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文章因表述不当,引
发个别网友误解。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动态掌握不及时,未建立
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部分干部职工因工作压力大产生消极情绪,
未能及时引导化解。
八是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保密意识淡薄,对保密工作的重
视程度不够,全年仅开展 1 次保密知识培训,且培训内容简单、
形式单一,干部职工保密知识掌握不扎实。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
涉密文件管理存在“登记不规范、借阅不及时归还”问题,2024
年排查发现 3 份涉密文件未按规定存放,2 名工作人员因未按要
求使用涉密电脑被通报批评。此外,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不足,未建立常态化保密检查机制,存在“重整改、轻长效”问
题,保密风险隐患未能从根本上消除。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作为区司法局全面
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一岗
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仅 2 次,
且会议重点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上,对责任分解、监督考
核等环节重视不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