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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法治护企舆情护航”xx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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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5“法治护企舆情护航”xx 研讨会上的发 言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主要是“增量型发展”,体现在民营 经济的“xxxxx”贡献。过去的改革,主要是“发展型改革”,而后 进行“治理型改革”,目前表现为“人本型改革”,彰显以人民为中 心的思想。今天我们相聚在美丽的蓉城,共同探讨在“人本型改 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新时代的亲清政商关系。为什么要讨论这个 问题?这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 是世界各国经济繁荣的基本经验,更是关乎我国当前经济活力、 社会风气与法治实践的重要话题。 一、深刻内涵:亲清统一的共生哲学 “亲清统一”,是政商的共生哲学,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维与 治理智慧。 “亲”是前提,是情感基础与行动自觉。它要求我们各级领导 干部要尽职尽责,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心系民营企业, 责系民营企业,在当今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持续向 好发展的势头下,主动靠前服务,在体察企业疾苦的同时,耐心 倾听企业的呼声,做到“清”而不“疏”。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竭 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亲”的应有之义。这需要我们政府部门畅通 沟通渠道,提升服务效率,切实将政策的“暖意”精准滴灌到企业 发展的根茎上。 “清”是底线,是原则边界与法治准绳。它要求我们各级干部 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在政商交往中坚持“底线思维”, 有道有序、做到公私分明,做到“亲”而不“浊”。这个底线必须建 立在法治框架之下,涉事及关系各方应该共同恪守纪律红线和法 律底线。一方面,企业家要发扬企业家精神,洁身自好、守法经 营,强化“没有内卷”“没有难题”等理念;另一方面,干部要廉洁 自律、公正用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共同守护“亲清界限”的目 的。 “亲”与“清”是共生关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 成,缺一不可。只“清”不“亲”,将会导致服务缺位,发展为之受 滞;只“亲”不“清”,则会滋生腐败,让公平为之蒙尘。“亲清统 一”的本质,是政商的和谐共生,是寻求服务效率与程序正义、 发展热情与规则冷峻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二、标准边界:为政商交往提供清晰“导航”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明确“如何为”与“不可为”的标准边 界。 “如何为”的关键在于“法治”与“公心”。“法有授权才可为、法 无授权不可为”。在法律、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我们的领 导干部应大胆履职,积极作为。例如,组织合规的调研座谈、政 策宣讲,依法依规落实惠企政策,高效处理企业合规诉求、为企 业发展尽力排难等,都是“亲”的体现。 “不可为”的边界在于“公权”与“私利”。公权不可私用,必须 为民服务,坚决杜绝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任何以权谋私的“勾 肩搭背”、任何试图通过“围猎”干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 是对“清”的严重破坏。 “可为”与“不为”有个清晰边界,这就是法律的半径、纪律的 戒尺和道德的底线。它为政商双方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交往规 则,是保护干部、护航企业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