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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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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 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按照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 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系统重温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 神,深入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并结合近期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学习教 育,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 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 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 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 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 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 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 对“两个确立”的实践逻辑领会不够透彻。日常工作中,能够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在将这一 最高政治原则转化为推动分管领域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法治实践 时,站位有时不够高、思考不够深。今年是*市获得地方立法权 的第十年,在谋划“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立法规划时,我虽然 组织征集了大量立法项目建议,但在初步筛选时,更多的是从 解决当前社会治理的“急症”入手,对于如何通过立法前瞻性 地服务和保障全市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大局、扎实推进中国式现 代化*实践的宏大命题,思考谋划得不够系统,导致个别备选项 目格局不大、着眼不远。二是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分析问题上 存在迟滞。面对复杂局面和新生事物,有时习惯于从法律技术 层面、业务流程角度去分析和判断,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仍需 加强。例如,在对某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 查时,发现个别政府部门存在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数据壁垒依 然存在等问题。我最初的反应是聚焦于条款执行的偏差和部门 协调的梗阻,并准备据此提出监督意见,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 层面深入思考,这是否反映出一些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存在认识偏差 或“中梗阻”现象,从而错过了更早通过人大监督推动深层次 思想问题解决的时机。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预见性有 待提升。作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对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可 能存在的风险有一定预判,但对潜在的、深层次的社会稳定风 险有时存在“慢半拍”的情况。在今年牵头对《*市餐厨垃圾管 理办法(草案)》进行论证调研时,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规范收 运体系、明确处罚标准等技术性条款上,对于新规实施后可能 引发的现有从业人员利益格局调整、低收入群体就业冲击等潜 在社会矛盾,前期调研不够充分、预案考虑不够周全,直到征 求意见阶段有代表提出相关问题后,才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补充 调研,增加了立法成本和时间。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修养 的“日常功课”做得不够扎实。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党性 观念比较牢固,不自觉地放松了时时勤拂拭、处处受锤炼的主 观要求。尤其是在立法任务繁重、监督工作节奏紧张的时 候,容易一头扎进具体事务中,把对党性修“总开关”问题的 内省,简化为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理论文章等“规定动作”。 今年上半年,在对《*市地方立法条例》进行最后阶段的审议把 关时,我通宵达旦地逐字逐句推敲条文的逻辑严谨性和法律准 确性,但静下心来反思,当时更多的是一种完成重大任务的职 业责任感,而缺少了从每一条款中深刻感悟党的领导、人民当 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党性自觉。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 生活上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在参加常委会党组的民主生活 会或分管委室的组织生活会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还不 够“辣味”十足。自我批评时,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 少;相互批评时,出于维护班子团结和同志情谊的考虑,有时 会选择比较委婉的语言,点到为止,对一些同志在作风方面存 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一针见血”地指出来,担心 话说重了影响同志间的工作关系,这种“与人为善”的想 法,实际上削弱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三是理想 信念教育融入日常法制工作的抓手不多。虽然经常强调要坚持 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但在具体工作中,将理想信念教育 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创新举措还比较欠缺。例如,在组织对 《*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中,我更 多的是组织团队从法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技术层面进行评 估,设计了一些法律专家的座谈会,但未能同步策划组织立法 和监督工作团队的党员干部到红色遗址现场开展沉浸式党性教 育,错失了让理想信念在鲜活的法治实践中得到升华的宝贵机 会。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 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虽然经常带队下基层调 研,但“四下基层”制度落实得还不够彻底,有时存在“被安 排”的现象,与基层干部群众的直接交流、坦诚对话不够充 分。在今年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工作专题调研时,虽然也走 访了几个乡镇和社区,但多数时间是在会议室听取汇报、查阅 资料,真正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与群众坐下来聊一聊他 们对普法宣传的真实感受、遇到的法律难题的时间较少,导致 形成的调研报告虽然数据详实、分析到位,但来自一线群众的 鲜活案例和朴素心声略显不足。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 觉性有待加强。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 决策的权威。但在某些自己比较熟悉的法制专业领域,有时会 不自觉地流露出“专家”心态。在主任会议讨论年度监督工作 议题时,对于自己经过深思熟虑提出的关于某项执法检查的方 案,当听到其他同志提出不同意见时,虽然程序上会进行讨 论,但内心深处有时会缺乏足够的耐心去倾听和吸纳,潜意识 里认为自己的方案更专业、更可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思 广益、博采众长的效果。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 作的能力仍需提升。在处理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时,有时还是 习惯于依靠过去的经验和行政手段去推动。去年底协调处理一 宗涉及范围较广的城乡规划调整所引发的信访问题时,初期我 投入大量精力去与相关部门沟通、做群众安抚工作,试图通过 行政协调来“摆平”问题,而没有第一时间引导各方通过法定 的复议、诉讼等渠道解决争议,虽然最终问题得到了化解,但 未能有效树立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的权威导向,未能实现政 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存在短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工作 中,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统 筹兼顾做得还不够好。在牵头开展对《*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 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中,我高度关注了法规中关于农药 化肥使用、水源保护等“绿色”指标的落实情况,推动解决了 几个突出环境问题,但对于如何通过法规的完善,更好地促进 红高粱产业的科技“创新”、带动周边产业“协调”发展、保 障农民利益“共享”等方面,思考得不深,提出的监督建议也 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组合拳”的综合效能。二 是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争精神有所减退。面对一些历史遗留 的、涉及多方利益的“硬骨头”,有时会滋生畏难情绪,存 在“求稳怕乱”的心态。例如,*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一些产权 不清、手续不全的“小产权房”问题,多年来一直是社会治理 的难点。虽然在人大代表和群众中早有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 的呼声,但我考虑到这个问题极其复杂敏感,牵一发而动全 身,担心立法时机不成熟或方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