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街道 XX 社区第 X 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为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确保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
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
委员会组织法》、《XX 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省、市、区关于做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
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
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原则,坚持和发展全过程
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
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委员会,
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加强对选举活动的组织领导,依法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交叉
任职,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保证换
届选举工作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
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最
大限度提高居民群众的参与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确
保选举工作民主、公正、择优。
(三)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
选举规定,规范选举程序,依法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和抵制各种
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选举监督
依托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充分
发挥人大、纪检监察、信访、公安等部门的作用,坚决查处选举
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健康有序。
三、时间安排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 2026 年 X 月 X 日开始,
至 2026 年 X 月 X 日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分为准备部署、推选机
构、选民登记、推选候选人、投票选举、总结完善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进
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推选机构阶段
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和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明确职责
分工。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
开展选民登记,审核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第四阶段:推选候选人阶段
提名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候
选人与居民见面。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X 月 X 日)
组织投票选举,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第六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完成工作移交,健全下属委员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建
章立制,总结归档。
四、职位设置与候选人名额
(一)职位与职数设置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结合本社区实际,新一届居民委
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委员 X 名,共 X 人。居民委员
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二)候选人名额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候选
人 X 名(应选 1 名),副主任候选人 X 名(应选 1 名),委员候选人
X 名(应选 X 名)。
(三)近亲属回避规定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成
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
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保留其中职务最高
的一人的职务;如果职务相同,则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职务,
其他当选人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因适用回避规定,
可能导致居民委员会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当保留妇女成员的职
务。
五、选举方式与选民登记
(一)选举方式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
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经征求居民意见,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每
户派代表选举/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方式进行。
(二)选民资格与登记
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
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年
龄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
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表示参加选举的人员进行登
记:一是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二是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
常住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社区
工作者,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进行登
记。
(三)选民登记时间和方式
选民登记时间为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以居民小组(网格)
为单位设立登记站,宣传引导参加选举的居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
经登记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采取每户派代
表或者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应当同时公布户的代表或者新一届
居民代表名单。
(四)户的代表或居民代表产生方式
采取每户派代表选举方式的,户的代表由该户年满十八周岁
的家庭成员推选产生,一户一名代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
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一般按每二十户至五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