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
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带案例)
按照市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
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并紧扣会议主题,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
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分管单位、基层民警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分
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
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
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透彻。思想上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认识是清晰的、态度是坚决的,但在将其转化为推动分管领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做得不彻底。有时未能完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
高度思考问题,比如,在谋划2025年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对如何更好地
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开局这一国家战略的思考不深入,更多地是从本市治安状况
的战术层面进行考量,未能将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宏大布局
中。
二是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
杂性认识不深刻,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升。例如,2025年下半年,网络
上出现个别抹黑我市营商环境的言论,初期认为是孤立的网民抱怨,未能第一时间
从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进行分析研判,导致后续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陷入被动,错失了掌握主动权的最佳时机。这反映出我对潜在风险的洞察力和预见
力不强,未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不坚决。在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
委的决策部署上,虽然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
落实上做得不好。例如,在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改革中,满足于完成户政、出入境
等窗口191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的硬性指标,但在推动数据壁垒的深层次打通、
实现更多跨部门业务“一次办好”上,畏难情绪较重,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
强,导致部分关联业务仍需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成效和群众的
最终体验。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不紧密。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时,系统性、全面性做得不好,存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实用主
义倾向。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新论断新要求的学
习,停留在通读公报、听取传达的层面,但在如何指导分管的经侦、禁毒等队伍建
设,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举措,导
致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作为一名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的老党
员,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自我革命精神有所懈怠。党性分析和自我
剖析的“辣味”不浓,习惯于“隔靴搔痒”,不愿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的矛盾和问题。在参
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时,更多地是以领导身份作指导、提要求,而以普通党员身份接
受教育、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不好。
三是价值观念的“总开关”拧得不牢固。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上自
我要求不严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有所淡化。例如,在审批分管部门的经
费预算时,对于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可搞可不搞的活动,有时考虑到“提振士
气”“搞好关系”,把关不严,审批放行。这反映出我在思想深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
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未能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的
堤坝筑得不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不深入。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不扎实,存在“被
动下访”多、“主动服务”少的问题。虽然也经常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调
研,但大多是按照预定路线、听取干部汇报,真正“沾着泥土、带着露珠”的调研不
多。2025年,全市接报的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和案损数额虽实现大幅下降,但在一次
基层走访中,有群众反映,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养老投资”式新型诈骗手法仍在社区蔓
延,而我们的预警宣传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这说明我的工作与群众的实际期盼之间
存在差距。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不坚定。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参与集体决策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于一些非原则性
问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因为怕影响团结、怕得罪人而选择保留,未能充分发表
个人见解。在一次讨论智慧警务系统升级方案的局党委会上,我对其中一个技术模
块的实用性和成本效益存有疑虑,但看到多数同志表示赞同,便没有坚持己见,放
弃了进一步论证的机会,导致该模块上线后效果不彰,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娴熟。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有时不自觉地会凭
经验办事,对权力运行的边界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在分管的执法工作中,片面
追求破案率、打击效率,对执法程序、证据规范的重要性强调不够。2025年第三
季度,分管的某支队在办理一起经济案件时,为尽快追赃挽损,出现了不规范的查
封、冻结行为,虽然最终案件成功告破,但也引发了涉案企业的行政复议,给全局
执法公信力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暴露出我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上抓得不
严、不实。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应对新挑战新风险的斗争精神不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
势,有时存在求稳怕乱、不敢破局的保守思想。例如,针对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
等新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在打击治理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于沿用传统侦
查模式,对于构建“以快制快”的技战法体系、提升专业队伍的核心战斗力,统筹谋划
和推进力度不够,导致在与新型犯罪的较量中时常处于被动追赶的局面。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不正。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
倾向。比如,对于能够迅速提升公众安全感的“盗抢骗”案件,投入的精力多、抓得
紧,而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警企关系等需要久久为功的“软实力”建设,则重
视不够、投入不足。2025年,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法治环境指标排名相对
靠后,其中就反映出公安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短
板。
三是攻坚克难破解深层次矛盾的锐气不足。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
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恒心。我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一直是个
薄弱环节,治安隐患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多年来,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大
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举措,未能从根本上建立起一套适应超大城市治
理需求的联动共治长效机制。这说明我在面对复杂棘手问题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
劲和敢于担当的魄力。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不彻底。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
于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但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上用力不
够。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谈心谈话多是鼓励和肯定,严厉的批
评和“红脸出汗”式的提醒较少。对于分管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