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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以磐石之基固本强信念,以如磐之志笃行担使命,以清泉之源永续葆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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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以磐石之基固本强信念,以如磐之志笃 行担使命,以清泉之源永续葆纯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是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 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纵深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民族宗教领域保持和 谐稳定,但面临的形势任务依然复杂艰巨,对我们每一位干部的 党性修养、政德操守、能力作风提出了更高标准。政绩观是党员 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原点与行动准星,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 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能否落地生根,关系到民族团结、宗 教和谐大局能否持续巩固。因此,本次党课的核心主题是“树立 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在民族宗教工作这 个特殊而重要的岗位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个人党 性原则的体现,更是履行好职责使命、维护好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的生命线。全体干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反躬自省,校 准偏差,真正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清正 的作风、更加务实的行动,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论:精准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 求 那么,何为正确的政绩观?其深刻内涵与时代要求又是什 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 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民族宗教工作 领域,正确的政绩观绝非抽象的教条,而是具有鲜明实践指向和 价值取向的行动指南。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站稳人民 立场、遵循客观规律,将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置于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个大局之中。只 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因此,我们 必须首先从思想根源上,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 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恪守党性原则,把牢政绩观的根本政治方向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更是树立 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政治保证。在民族宗教工作战线,坚持党性原 则具有极端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党性坚 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明确告诫我 们,政绩观的偏差,往往源于党性的弱化。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 强、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每一项决策、每一次行动都可能产生 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 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将民族 宗教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确保中央、市 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 式的“低级红”、“高级黑”,杜绝将民族宗教工作庸俗化、片面 化,更要警惕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声誉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 之上的错误倾向。唯有坚守坚强党性,才能在各种复杂局面和风 险考验面前,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 民检验的政绩。要深刻认识到,民族宗教领域的政绩,本质上是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成果, 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工作的政治属性永不褪色。 离开了坚强的党性,政绩观就会迷失方向,工作就可能陷入本位 主义、形式主义的泥潭,甚至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损害党和 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因此,全体干部必须将加强党性锻炼作为终 身课题,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淬炼党性,在复杂严峻的斗争 实践中锻造党性,使正确的政绩观深深扎根于坚强的党性原则之 上。 (二)站稳人民立场,校准政绩观的核心价值坐标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是政绩观的核心问题。正 确的政绩观,必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满意 作为最高标准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 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树立和践行 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价值遵循。民族宗教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各 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做人的工作,是做争取人心、 凝聚共识的工作。因此,我们的政绩,必须体现在不断满足各族 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体现在有效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 “急难愁盼”问题上,体现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际成效上。要坚决反对脱离群 众、脱离实际,为了个人“出名挂号”而搞“形象工程”、“政 绩工程”,或者为了“不出事”而简单化、一刀切,忽视群众合 理诉求和合法权益的错误做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始 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各族群 众和信教群众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期盼。要把工作的 着力点放在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等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情上。要 善于做“润物细无声”的思想引导和人心凝聚工作,用真情服务 赢得信任,用扎实工作促进和谐。评价我们的工作成效,最终要 看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有利于我国宗教健 康传承,是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只有站稳了人 民立场,我们创造的政绩才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获得持久 的力量源泉。 (三)遵循客观规律,坚守政绩观的科学实践路径 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离不开对客观规律的深刻认识和自觉 运用。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具有 其内在的规律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 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尊重规律、科 学决策,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做超越阶段的事情。”这对于 指导民族宗教工作实践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 复杂性,决定了我们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违背规律蛮干。 要深刻把握民族发展规律、宗教演变规律、社会运行规律,在 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时,充分考虑历史渊源、现实条件、文化传 统、群众心理等多种因素。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 我”的境界和担当,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在民族地区发展、 城市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宗教 人才培养等方面,都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坚决克服急功 近利、追求短期效应的思想,防止“运动式”、“一阵风”的工作 方式。要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符合 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 民族宗教问题,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遵循客观规律, 还意味着要勇于承认和修正错误,对于实践中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