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好 2025 年度民主生活
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检察院党组班子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在
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进行谈心谈话的基
础上,紧密结合班子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本次民主
生活会明确的“五个带头”重点方面,以及需要纳入对照检查的
整改问题清单,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
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5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
院党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责任、任务“三清
单”,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 11 项,
需长期坚持并持续深化整改 2 项。一是理论武装系统性、实践性
得到加强。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加了专
题研讨、案例教学比重,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6 篇,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服务大局的精准
度、贡献度有所提升。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服务保障
**县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
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 12 项,办理相关案
件 35 件。三是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树牢。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
件有回复”制度,2025 年信访答复率 10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办理救助案件 8 件,发放救助金 20 余万元。深入开展“法治进
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30 余场次。四是队伍管理监督持
续从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4 次,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 2 轮,
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8 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警轻微违
规违纪问题 2 人次。五是干事创业精气神得到提振。班子成员带
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8 件,牵头化解信访积案 3 件。在推
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新领域工作中取得初
步成效。同时,对于“政治能力训练的系统性有待加强”“司法
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2 项需要
长期整改的问题,已纳入本次民主生活会持续整改内容,结合实
际工作继续深化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效率仍有不足。班子集体学习虽
然能够坚持,但有时满足于“读过了”“学过了”,对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
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钻研得不够精深,与检察履职实践的
结合不够紧密、不够自然。比如,在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检察工
作时,有时思路还不够开阔,对于如何通过检察履职更好服务
“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思考谋划的前
瞻性、系统性还有差距,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创新性的“自
选动作”不多,效果也不够突出。二是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
行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能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指示精神的理解,
停留于字面、囿于条框,结合**检察实际创造性地抓落实不够。
比如,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过程中,虽然制定了任务分
工,但在推动解决法律监督中的深层次问题、难点问题上,攻坚
克难的锐气和韧劲还显不足,部分监督指标长期低位徘徊,不敢
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在个别业务条线仍有表现。三是政治敏锐
性和斗争精神需进一步增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
有时缺乏从政治高度进行深刻辨析和坚决抵制的主动性,认为主
要做好自身工作就行。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虽然责任清晰,
但对干警网络言行、社交媒体使用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监督提醒,
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不够及时有效。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锤炼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差距。班子成员能够自觉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有时以“工作忙”为由,在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时“辣味”不足,存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怕影
响团结、怕得罪人。主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扫描”“体检”不
够经常,对自身存在的一些小问题、小毛病警惕性不高,没有真
正做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比如,有的同志在组织生活会
上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多是“希
望”“建议”,实质性、触及灵魂的交流交锋不足。二是理想信念
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有待加强。虽然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但形式相对单一,多采用会议宣讲、文件传达,运用本地红色资
源、先进典型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育不够,导致教育效果未能
完全内化为干警坚定的信仰追求和行动自觉。在引导干警解决好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上,方式方法不够新颖
有效,对年轻干警思想动态的把握和引导需要加强。三是自我革
命精神有所弱化。班子成员总体能够做到严于律己,但在“吾日
三省吾身”方面做得不够彻底,有时满足于“过得去”,向更高
标准看齐、追求“更优秀”的劲头有所松懈。对于自身存在的
“本领恐慌”问题,虽然有所认识,但静下心来系统学习新知识、
钻研新业务的紧迫感不够强,尤其是在适应数字检察、智慧检务
等新要求上,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不够扎实深入。落实“四下基层”
制度,有时存在“来去匆匆”现象,带着问题下去、盯着问题调
研、解决问题回来做得不够到位。比如,班子成员下基层联系点,
有时听汇报多、看“盆景”多,与普通群众、案件当事人面对面
交流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虽然关注,但持
续跟踪问效、推动源头解决的力度有待加强。司法为民的举措还
可以更实更细,比如,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支持
起诉等方面,虽然做了工作,但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还有提升空
间,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二是贯
彻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充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总体规范,但在
一些非重大事项或时间较紧的情况下,有时存在会前酝酿沟通不
够充分、会上讨论不够深入的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广度和深
度有待拓展。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敢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
在涉及全院性工作或他人分管领域时,有时存在“随大流”心态,
发表建设性意见不够积极主动。三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
险防控需持续加力。虽然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但对重点领域、关
键岗位的监督措施还可以更具体、更精准。例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