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高水平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治
理)
管理也是生产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着力构
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
量管理,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
实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正义。如何将最高检这一要求落地落细落实,笔者认为,基层检察
机关应推动管理工作机制、管理模式调整、转型和升级,做实“三
个管理”,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以立体的业务管理模式促进检察履职“一体化”。夯实制度
基础。树立“检察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与
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相结合。加强制度设计,
搭建齐抓共管的“大管理”平台,明确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
务督察部门、政工人事部门等的主体责任,从案件审核、质效管
理、业务指导、外部监督、评价奖惩等方面细化各部门职责内容,
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科学管理合力。进一步明确检察长、
检委会、办案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官联席会等在业务管理
中的职责边界。同时充分考量办案中易于出现质效问题的环节,
细化工作机制,如可视情建立案件审核把关机制、请示汇报备案
机制、会商工作机制、案件检查评查机制、高质效办案激励机制、
责任认定追究机制等,确保重点环节管到边、管到底,不留管理真
空地带。
管案管人结合。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办案活动通过审
批审核文书、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案管部门、
检务督察部门、政工人事部门在此过程中做好协同管理。案件办
得好要评优,办出问题要依法依规追责,形成“管案—管人”闭环。
案卡填录情况、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结果等应纳入检察人员季度、
年度考评。建立健全办案部门、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的沟通
衔接机制,对于在工作中发出的流程监控通知书,评查确定的不合
格、严重瑕疵案件个案评查报告、重要的专项评查报告、相关工
作通报等,应同步移送给检务督察部门。此外,通过庭审观摩评议、
多岗位交流锻炼、业务课堂培训、业务实战演练等方式多措并举
提高队伍整体素能,实现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深化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定期
召开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会商分析报告内容应以反映办案
质效的数据为主,同时,要体现分析的科学性、全面性。通过数据
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进行研究,
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这也契合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
并不是不要数据”的要求,切实发挥数据的分析研判作用。围绕
社会热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问题等,借助大数据进行类
案分析研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提高检察贡献度。
以规范的案件管理理念实现流程管控“全周期”。以实质化、
均衡化为目标开展流程监控。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控“案件化”
办理机制,规范流程监控程序,推动流程监控向实质化转变。除做
好日常办案流程监控外,科学探索均衡办案的实践路径,将严格监
管措施与尊重办案规律相结合,针对办案时长、诉讼权益、案件
久拖不决、侦查机关撤回等重要流程定期开展专项监控,发现办
案中的不规范情况及时推动整改。
以真实性、准确性为目标提升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