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自查自纠
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实施方案》
和《关于集中整治“党政机关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
不兑现”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第
11 项重点任务,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向群众、企业
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问题,特别是政府机关拖欠企业房屋
建设账款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接到上级关于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的工作要
求后,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
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
务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部门自查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
题逐项研究、逐项部署整改。
(二)全面排查,精准梳理
按照“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各相关部
门对 2018 年以来承诺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围绕房屋建
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历届领导班子作出
的承诺事项等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范围涵盖政府投资建设项
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项目等
各类工程,共梳理排查涉及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及承诺事项共计
17 项,其中已按期履约 12 项,存在不同程度履约不到位问题 5
项。
(三)对照标准,深入剖析
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
款问题的意见》以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
要求,我单位对每一项存在问题的承诺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
逐项查清问题成因、厘清责任归属、评估风险隐患,为精准制定
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
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在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方面存在以
下突出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款长期未予支付
我单位于 2020 年委托某建筑企业承建机关综合业务楼附属
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90 日内完成结算并支
付尾款。该项目于 2021 年底竣工验收,但因历届负责人更迭、
财政资金安排滞后等原因,尾款至今仍有约 186 万元未予支付,
拖欠时间已超过 3 年。相关企业多次反映诉求,均以“资金紧张”
“正在协调”等理由搪塞,承诺兑现工作严重滞后。
(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进度款拖欠未清
2019 年,我单位在推进某公共服务用房改造项目过程中,
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进度款。受当时财
政资金调度困难影响,第三期、第四期进度款合计约 97 万元未
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虽于 2022 年完成部分清偿,但仍有约
43 万元挂账未清,形成历史遗留账款。
(三)工程变更增量款项认定及支付迟滞
2021 年,我单位一处办公楼修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
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约 21 万元。因内部审批程序不畅、相关部
门推诿扯皮,变更款项认定工作拖延近两年,至今仍未完成结算
审核,施工企业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
(四)政府承诺配套补贴未能按期兑现
2022 年,我单位在引进某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时,
明确承诺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成本补贴,并在合作协议中予以载
明。但因后续资金预算未能及时安排,承诺补贴至今兑现约
60%,剩余约 35 万元仍未到位,导致企业资金回笼困难,对我
单位政府公信力造成一定损害。
三、问题成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集中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的思
想根深蒂固,认为前任留下的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热衷于另起
炉灶、谋划新项目,对历史遗留账款缺乏主动承接、积极化解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