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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税务遴选面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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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山东省青岛 市税务遴选面试真题及解析 第一题:税收风险核查与税务稽查工作联系紧密、相辅相 成,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信息共享不够充分、案件移送不够顺 畅、多头重复检查等问题,既影响了税收监管的整体效能,也加重 了纳税人的负担。请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谈谈税务稽查部门应 当如何做好与风险核查的有效衔接。 税收风险核查与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链条中前后衔接的两个关 键环节——风险核查是“筛子”,稽查是“刀子”。如果二者衔接 不畅,就会出现“筛了不管、查了白查”的脱节问题。我认为,做 好二者的有效衔接,关键在于打通数据壁垒、规范移送流程、统筹 检查安排、加强结果互用。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打通信息共享壁垒,让数据先“通”起来。数据相通是 衔接顺畅的前提。当前风险核查部门和稽查部门往往各自拥有独立 的信息系统,数据不共享、口径不统一,导致风险核查的成果稽查 用不上,稽查的反馈风险核查不知道。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 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将风险核查的疑点信息、分析报告、处 置建议与稽查部门实时共享,让稽查部门在选案时就能看到风险核 查的成果和结论。另一方面,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稽查部门查办 完毕后,将查实的问题类型、违法手段、处理结果等及时回传至风 险核查部门,用于优化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体系,形成“风险 推送—稽查查处—结果反馈—模型优化”的闭环。 第二,规范案件移送流程,让线索“流”起来。移送不畅是当 前衔接中的突出堵点。有的案件该移不移,有的移了又接不住。要 从制度和标准两个维度加以规范。在制度层面,制定《风险核查与 稽查案件移送管理办法》,明确移送的标准、程序、时限和责任。 什么样的风险线索应当移送稽查、什么情况下稽查可以退回补充、 移送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立案,都要有明确的规矩。在标准层面,统 一风险等级认定标准和证据收集规范,风险核查部门移送的案 件,稽查部门原则上不得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而应通过稽查 手段进一步补充完善,避免“踢皮球”。 第三,统筹检查安排,让企业“松”下来。多头重复检查是纳 税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同一户企业,今天风险核查来了,明 天稽查又来了,同样的问题查一遍又一遍,既浪费行政资源,也加 重企业负担。要建立“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检查机制。对 同时列为风险核查对象和稽查选案对象的企业,实行联合进户、一 次检查、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对风险核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 过纳税辅导和自查自纠方式处理,不轻易启动稽查程序;对涉嫌偷 逃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风险核查部门及时移送稽查,避免在风险 环节反复核查、贻误查处时机。 第四,加强结果互用,让成效“实”起来。风险核查和稽查的 结果应当在后续管理中充分运用。风险核查的约谈记录、自查报告 等,稽查部门应当作为参考依据,避免重复核查。稽查的定性结 论、处理处罚情况,应当反馈给风险核查部门,用于调整纳税人的 风险等级和后续管理措施。同时,建立典型案例联合分析机制,定 期对风险核查和稽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新型违法手段进行联合研 判,形成风险提示和行业指引,发挥“查办一案、规范一片”的效 能。 总结来说,做好风险核查与稽查的衔接,核心是数据互通、流 程畅通、检查统筹、结果共用。只有把这四个环节打通,才能真正 形成“风险筛查—精准稽查—规范管理”的全链条闭环,既提升监 管效能,又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题: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公布后,你发现自己被评为较低等 次,感到与平时的付出不匹配,心里有些失落。请问你会怎么处 理?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与自我预期有落差,心里感到失落,这是人 之常情。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既要正视自己的情绪,更要以成熟 理性的态度来面对和处理。我会按照“冷静接纳、理性复盘、主动 沟通、改进提升”四个步骤来处理。 第一步,冷静接纳,调整心态。绩效考评结果公布后,第一时 间难免会有失落感,这是正常的。但我不会让这种情绪主导自己的 行为——不抱怨、不消极、不冲动。我会给自己一个缓冲的时 间,深呼吸、冷静下来,告诉自己:结果已经出来,与其沉浸在不 满和抱怨中,不如把它当作一次检视自己、提升自己的机会。在工 作中,付出和回报不一定在每一次考评中都完全对等,但长期来 看,认真做事的人终究不会被埋没。 第二步,理性复盘,查找差距。冷静下来后,我会对照绩效考 评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审视自己的实际表现。重点分析三 个方面:一是哪些指标我自认为做得很好但得分不高,是不是我对 评价标准的理解有偏差?二是哪些指标确实存在短板和不足,是不 是我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