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市人民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 zjg 学习
教育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系
统总结市检察院学习教育的做法与成效,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
教育成果工作。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检察人员个人的健康
成长,更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
信心。全市检察人员务必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
意义,把正确政绩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刚才,机关党委汇报了全系统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各部门作
了汇报交流,讲得都很有针对性。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学习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切实增强以正确
政绩观引领检察事业发展的思想自觉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
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立
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三个
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启
动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先后组织专题研讨 8 次,举办政绩观专题
辅导报告 4 场,覆盖全体检察人员。各支部围绕“政绩为谁而树、
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集中研讨交流,逐一对
照检视。全系统共梳理查摆政绩观偏差问题 47 项,建立整改台
账,逐项对账销号,目前已整改完成 42 项,其余 5 项正在推进
中。
从学习教育成效看,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政
绩认知更加清晰。过去一段时间,个别部门和干警对检察政绩的
理解存在偏差,有的把办案数量等同于工作业绩,有的把考核排
名当作全部追求,有的热衷于“看得见”的显绩而忽视打基础利
长远的潜绩。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
绩观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
取宠”“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不搞急功近利、
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的重要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对什么是检察
工作真正的实绩、怎样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有了
更加清醒的把握。第二个层面是履职导向更加鲜明。把正确政绩
观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坚持质量、效率、效
果有机统一。2025 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486
人,提起公诉 946 人;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 372 人、不起诉
118 人,做到宽严有据、不枉不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63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09 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740 余件,七日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办理结
果答复率均保持百分之百。司法救助困难群众 42 人,发放救助
金 61 万元。第三个层面是干事初心更加坚定。通过学习教育,
检察人员对“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认识更加深刻,解决了一
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推行“一站式”
办案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55 场;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中促成和解 16 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13.2 万元,帮助交通事故受害人追回赔偿金 20.5 万元。这些数
字背后,体现的是检察权为民而行使、为民而担当的价值追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学习教育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个别人员
还存在重办案规模轻办案质效的倾向,在推进创新工作中仍有追
求“亮点工程”而忽视实际效果的现象,在服务大局中偶有“等
靠要”思想。这些问题说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持续抓、
深入抓,决不允许出现“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
二、牢牢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以深查实改推动检察
政绩观问题标本兼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要认真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 2026 年以来党中央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
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三个方面持续
深化。
第一,要在夯实思想根基上持续用力。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
重的病变,政绩观上的偏差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
化。一是要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把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新提任干部培训、新
进人员入职教育的必修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二是
要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