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单位关于 2025 年度案件质量专项提升工
作的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XX 单位在 XX 上级单位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
绕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将案件质量视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扎实开展了案件质量专项提升工作。通过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
聚焦关键环节,强化刚性约束,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专
业化水平得到显著增强,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
坚实的质量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提质增效,专项提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5 年是本单位确立的“规范化建设深化年”,以此为契机,
案件质量专项提升工作得以全面系统地推进。本单位坚持问题导
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从制度建设、流程管控、队伍建设等多个
维度协同发力,初步构建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监
督有力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一)筑牢制度根基,构建规范化办案的“四梁八柱”
制度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根本。年初,本单位即把制度建设作
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先手棋,着力于“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系统性地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工作规程。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关于
审查调查与审理阶段程序衔接及文书标准化的工作指引》、《审
查调查对象主体身份信息与基础证据材料收集规范化要求》等一
系列指导性文件。这些制度的施行,有效统一了证据标准、文
书格式和程序要求,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操作指
南,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标准不一、程序不清导致的质量瑕疵。
为应对日益复杂的案情,特别是涉及新型领域、多重违纪违
法行为交织的案件,本单位严格落实了复杂疑难案件集体会商研
讨机制。该机制要求,对于案情复杂、定性量纪分歧较大或可能
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必须由承办部门提请,分管领导组织
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通过集体“会诊”,
发挥不同部门的专业优势,集思广益,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
恰当。此外,本单位将案件质量自查和已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
情况“回头看”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确保问题早
发现、早纠正,形成管理闭环。
(二)创新工作方法,打造精准化监督的“闭环管理”
在具体实践中,本单位积极探索提升审理审核质效的新路径。
借鉴上级纪委监委推广的《县镇两级模拟案卷》中的文书规范与
审查调查工作标准,创新实施了“两个一”精准反馈工作法。具
体而言,“第一个一”是指针对每一起报送审理的案件,审理部
门均需在审核完毕后,逐案填写一份详尽的《案件审理意见反馈
表》。该表格不仅包含对案件定性、量纪、程序、证据等方面的
最终审理意见,更重要的是详细列明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等具体问题,并提出明确的补证或修
正建议,以书面形式精准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第二个一”则
是指审理部门定期对日常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高频错误进行
系统梳理、归纳分析,形成一份《案件办理工作提示》,不定期
向所有业务部门下发。这份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旨
在将“一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所有办案人员”共同
的经验教训,有效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实现了从“点对点”
的个案纠偏到“面对面”的系统预防的转变。
通过“两个一”工作法,建立了承办部门与审理部门之间常
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反馈渠道,强化了审理环节的监督制约作用,
倒逼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初期就树立起强烈的程序意识和证据
意识,办案质量在过程监督中得到稳步提升。
(三)强化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执纪尖兵”
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决定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本单位始
终将高素质专业化审理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方面,强化常
态化学习。组织全体审理干部及业务骨干,对新修订的《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以及上级最新出台的
《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生案件提级审核
工作办法》等党纪法规和业务制度进行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的深
入学习。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确保
每一位干部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条文的内涵与适用要求。另一方
面,积极“走出去”参加高水平业务培训。主动选派业务骨干参
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学习前
沿理论,借鉴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精准运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审查把关的实战能力。
得益于上述综合举措,本单位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截至
目前,本年度共审结本级立案查处的案件 70 件,依规依纪依法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68 人。在已办结案件中,未出现因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程序不当而被上级单位发回重审或改变处理决定的情
况,案件质量总体合格率和优良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实现了政
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正视短板弱项,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纪检监
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本单位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仍面
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和瓶颈。这些问题既有历史积累的因素,
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挑战。
(一)队伍专业能力与新形势要求尚有差距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案件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对抗性显
著增强,特别是涉及金融、国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案件,往往
呈现出违纪与违法交织、利益输送方式专业化、证据形式电子化
等新特点。当前,本单位部分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还
不能完全适应这一变化。一些同志的法律素养、财务审计知识、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对薄弱,面对复杂的资金流水、隐蔽的股权
代持、海量的电子数据时,存在“本领恐慌”,在证据的固定、
审查和运用上显得力不从心。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办理的深度和精度。
(二)案件办理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监督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