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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构建多维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 推进“三个管理”落地见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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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构建多维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  推进“三个管理”落地见效(治理)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落实全面、整体、组合、实绩评 价的基本原则,构建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衔接、转化等 为一体的多维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推进“三个管理” 落地见效,形成检察“大管理”格局,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 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基本价值追求。 “三个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是对管理工作的成效评价 体系,其基本功能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促进条线业务指导、辅 助办案分析研判。 “三个管理”的理想结果是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管理、高担 当履职、高素质队伍。“三个管理”在实践中能否落地见效,需 要一系列的配套机制作保障、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来检验。坚持 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落实全面、整体、组合、实绩评价的基本 原则,构建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衔接、转化等为一体的 多维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推进“三个管理”落地见 效,形成检察“大管理”格局,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 价值追求。 一、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必须树好正确导向 树好“质量优先,强化统筹”的导向。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 的生命线,落实“三个管理”要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优先位置, 兼顾办案数量、效率和效果。一要在评价项目的设置上体现侧重, 在坚持全要素选择的基础上抓住最核心、最能体现办案质量的重 点项目、重要元素;二要在评价权重的分配上体现侧重,质量的 权重原则上要高于数量、效率、效果的权重;三要在内在关联相 互制衡的组合评价中体现侧重,当出现相关制衡要素影响对某项 工作的综合评价时,其他要素原则上应当让位于质量要素。同时, 要强化统筹,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序合理地增加监督类办案的 数量,尽可能地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效果,确保实现有质量 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相统一,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 树好“优化结构,促进均衡”的导向。一是在宏观层面,强 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优化“四大检察”履职结构, 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二是在中观层面,加强依 职权监督、主动发现案源,优化案件结构、案源结构,促进担当 履职。三是在微观层面,优化各项具体业务的结构,比如刑事二 审抗与审监抗的结构、民事抗诉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结构等。 通过依法充分履职,优化结构,促进区域间检察工作发展均衡, 带动全国、全省范围内整体检察工作发展;促进各基层院业务发 展均衡,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促进各项检察业务时序 进度上发展均衡,确保监督理性平和、及时规范。 树好“管办并重,人案衔接”的导向。坚持案件管理与案件 办理并重,全面压实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 责任、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责任、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责任, 努力做到案件办理到哪一步,案件管理就跟进到哪一步,实现既 要办好案,更要管好案。同时,要做好管案与管人有效衔接,既 强化对业务管理结果的应用,通过奖励激励、追责惩戒等有效推 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也要强化高素质检察人员招录引进、教育培 训、练兵竞赛、办案组织建设等,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和综合素能 提升。 树好“四个评价,贯通推进”的导向。坚持整体、全面、组 合、实绩评价,并将之贯穿于所有综合评价的始终。一是从整体 上而非单个元素来简单评判工作优劣,比如不能出现一个无罪案 件就否认整体起诉质量。二是从全面性上来设置评价项目、评价 元素,比如对起诉质量的评价不能仅以诉判一致为元素,还应以 起诉时指控是否精准有力以及判决后二审、再审是否改判为评价 元素。三是对具有前后衔接、逻辑关联的评价项目、评价元素, 要进行组合式、制衡性评价,比如对办案效率的评价,要将审结 率的高低与人均办案数量的升降进行组合对比。四是所有的评价 项目、元素和规则,都要注重工作实绩,引导大家真正把法律监 督业务做深做实。在此基础上,贯通推进、融合落实“三个管 理”,努力实现以质量管理促进案件管理和业务管理,以业务管 理指导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以案件管理有效衔接业务管理和质 量管理。 二、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必须坚持多维视角 围绕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管理、高担当履职、高素质队伍目 标,探索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视角总体评价办案质效,从 管案与管人的有效衔接上评价大管理格局运行质效,从微观向宏 观的高效转化上来评价检察履职质效,构建在全面实时观察的 “数量”基础上,以“质量”“效率”“效果”“衔接”“转化”为 主体架构的多维视角“三个管理”成效综合评价体系。 观察数量,努力实现“实时可见的业务态势”。单纯的数量 本身并不一定具有评价意义,但各类数量的汇聚可供全面掌握情 况、研判业务态势、预测发展趋势,特定情形下也可与质量、效 率、效果等组合评价业务质效。一是全景数量分层展示。落实整 体、全面评价原则,尽可能地全景式展示“四大检察”各类业务 的数量,并根据各类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环节分层展示,逐步 追踪细化,实现业务发展全流程的各类数量全呈现。比如,审查 逮捕业务可分层展示受理审查逮捕、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数量; 不批准逮捕情形分布数量;不捕案件复议复核数量;复议复核改 变数量等。二是重点数量突出展示。落实组合、实绩评价原则, 对与质量密切相关、具有制衡关系、可以组合评价、反映工作实 绩的重点数量,要作为重点突出展示。比如,可评价起诉案件质 量的诉判一致和撤回起诉、无罪数量,可评价抗诉质量的判决改 变数量、撤回抗诉数量等。三是核心数量对比展示。检察办案总 体上分为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两类,前者是检察机关被动受 理,办理这类案件重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后者多由检察机 关主动发现案源、启动监督程序,办理这类案件重在保证质量、 提高效率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增加办案数量。对于依职权、 主动发现案源的监督类案件数量,要作为核心数量,通过与依程 序办案的数量对比、与自身发展变化对比、与质量和效率等的组 合对比,展示整体法律监督水平和担当履职质效。 突出质量,努力实现“更优的办案质量”。坚持质量优先、 强化统筹,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量的 合理增长、效的持续增强。一是既评价整体质量,也评价个案质 量。坚持整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