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大局 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差异化
考核工作质效——在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上
的发言
浙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
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组部和省委部署要求,把差异化
原则贯穿落实到公务员考核、综合考核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
考核工作质效,激励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动浙
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保证。
一、突出分层分类,科学设置差异化内容指标。注重区分领
域特征、类别特质、个体特点,差异化研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
一是坚持分领域与分类型相结合。全省遴选部分单位作为联系点、
示范点,探索建立分条线分层级的公务员差异化考核评价制度。
公务员考核按照岗位职能、工作性质等,将考核对象分为班子成
员、中层和一般干部等层级,以及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
术、窗口服务等类别。统筹实施综合考核和 8 个专项考核,形成
“1+8”省级层面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按省直部门、市县、省属
企业、高校、开发区等 5 个领域分类实施,并按资源禀赋、发展
基础等进一步细分考核对象类型,11 个设区市分 3 类考核;68
个非山区海岛县和 22 个山区海岛县分为 2 个类别,把同一量级
的“选手”放在一起考。二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综合考核
统一设置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共
性指标,差异化设置个性指标,如经济大市大县注重考核经济社
会综合质效,小体量地方注重考核增量,山区海岛县突出考核以
富民为核心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同时贯通
衔接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将综合考核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单位
每名公务员,设置政治表现、岗位适配等共性指标和服务中心、
协同担当、创优贡献等个性指标,确保“人人身上有责任”。三
是坚持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对部门设置争先创优、向上
争取等综合考核加分项和重大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重大环境污
染事件等扣分项,并将政治素质、表彰奖励、经验推广等纳入公
务员个人考核正面清单,将工作失责、通报批评、违法违纪等纳
入负面清单,更好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二、聚焦精准识别,改进优化差异化评价方式。落实党中央
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