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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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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6 年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 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 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安 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剖析酒驾醉驾问题的严峻形势,以 案为鉴、以案促治,全面部署政法系统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 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干警是 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其性质更为恶劣, 影响更为深远,危害更为严重。政法干警酒驾醉驾,不仅仅是个 人行为失范,更是对法治信仰的背叛、对职业荣誉的玷污、对群 众信任的辜负。对此,我们必须有比普通干部更清醒的认识、更 严格的标准、更坚决的态度。全县政法系统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 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铲除酒驾醉驾这一毒瘤,以实际行动 维护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直面问题、正视差距,深刻把握整治酒驾醉驾的紧迫性 和必要性 酒驾醉驾看似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实则是关系法治权威、 队伍形象、群众安全的"大事"。全县政法系统必须站在政治和全 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整治工 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酒驾醉驾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亵渎。法律的生命在于 实施,法治的权威在于执行。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守 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标杆和模范。然而, 个别政法干警置法律于不顾,酒后驾车、醉酒上路,将法律底线 踩在脚下。这种行为,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蔑视,是对职业操守 的彻底背叛。执法者犯法,其危害远超普通人违法——它动摇的 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损害的是整个政法系统的公信力。"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法干警如果连最 基本的交通法规都不能遵守,又何以让群众信服法律、敬畏法律? 对此,我们必须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捍卫法 治的尊严和权威。 (二)酒驾醉驾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酒驾醉驾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每 一个酒驾醉驾行为背后,都潜藏着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醉酒驾 车,方向盘握在手中,握着的却是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近年来, 全国各地因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一个个鲜活 的生命瞬间消逝,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令人痛心疾首。 政法干警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群众安全的守护者,更应该将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如果政法干警自身都不 能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又如何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这不是小节问题,而是大义问题、大德问题、大是大非问题。 (三)酒驾醉驾是对队伍建设的严重损害。队伍建设是政法 工作的根本。近年来,全县政法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 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但必须 清醒看到,酒驾醉驾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单位在队伍 管理上存在漏洞和短板。有的单位重业务轻管理,对干警"八小 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教育方式老套单一,警 示效果浮于表面;有的领导干部对下属酒驾醉驾问题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甚至为其说情开脱。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必将严 重影响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 目中的形象。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酒驾醉驾,正是纯洁队伍、锤 炼作风、提升形象的迫切需要。 (四)酒驾醉驾是对纪律底线的严重突破。纪律是管党治党 的"戒尺",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对党员干 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政法干警酒 驾醉驾,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要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 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可以说,一次酒驾,可能毁掉的 是一生的政治前途和职业荣誉。个别干警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根本原因在于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没有真正把纪律规 矩刻在心上、落到实处。整治酒驾醉驾,就是要让每一名政法干 警都深刻认识到: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人,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者, 谁触碰了红线,谁就要付出代价。 二、深挖根源、剖析症结,准确把握酒驾醉驾问题的突出表 现和深层原因 近年来,全县政法系统在整治酒驾醉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些突 出问题和深层矛盾亟待解决。 (一)侥幸心理根深蒂固,"不会出事"的幻觉依然存在。从 查处的案例看,绝大多数酒驾醉驾行为都源于侥幸心理。有的认 为"喝得少,头脑清醒,不会出事";有的认为"路途近,几分钟 就到,不会有事";有的认为"夜深人静,没有检查,不会被查"; 还有的自恃驾驶技术好,觉得"喝点酒不影响开车"。这些想法看 似"合理",实则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生命的漠视。酒精对人体反 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个人意 志为转移。无数血的教训证明,侥幸心理是酒驾醉驾的最大帮凶, "万一出事"就是"一万次出事"。 (二)特权思想尚未根除,"网开一面"的幻想仍有市场。个 别政法干警存在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体制内的人",交警会" 给面子";有的认为自己和交警系统"有关系",被查到也能"摆平 ";有的在被查处后,不是反省自身,而是四处托人说情、打招 呼,企图逃避处罚。这种特权思想,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扭曲, 是对政法队伍形象的严重损害。政法干警本应是反对特权、维护 公平的先锋,如果自己搞特权、耍威风,那就是对法治的最大 讽刺。对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思想,坚决做到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不搞法外开恩,不搞下不为例。 (三)教育管理存在短板,"入脑入心"的效果尚未真正实现。 客观地讲,当前一些单位的警示教育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 有的习惯于念文件、读通报,缺乏感染力和穿透力;有的满足于 签承诺书、写保证书,不注重跟踪落实;有的对新入职干警、年 轻干警的教育引导不够细致,对有饮酒习惯干警的提醒约谈不够 及时。警示教育如果只是走过场、做样子,就难以真正触动灵魂、 产生敬畏。此外,一些单位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 圈缺乏有效监管,对聚餐饮酒等活动缺少必要的提醒和约束,客 观上为酒驾醉驾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整治酒驾醉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保障和机制支撑。目前, 一些单位在酒驾醉驾问题的预防、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