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 zjg 的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回望党的奋斗征程,我们倍感使命崇高、
责任重大。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公安机关,我们的血脉中流淌着
“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红色基因,我们的行动必须始终体现党的
意志、回应人民期盼。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
政绩观学习教育,这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政绩观直接反映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关乎公安工作的方向、成
效和形象。下面,我围绕“筑牢忠诚警魂、践行为民宗旨,以正
确政绩观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公安
工作实际,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的实践,与大家交流几点认识和体
会。
一、深刻领悟核心要义,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三个维度”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科学的理论指引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习
近平总书记的党建思想,特别是关于政绩观、关于公安工作的一
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
我们必须从历史、理论、实践三个维度深化理解。
(一)历史维度:正确政绩观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公安优良传
统的集中体现。我们党自诞生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
心使命。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自诞生之日起,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其不变宗旨。从“延安整风”强调
实事求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强调“保卫人民胜利果实”;从改
革开放时期提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到新时代强调“对党
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正确的政绩观
始终是贯穿公安工作发展的一条红线。它要求我们,评价工作成
效,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否有利于维护最
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历史告诉我
们,脱离实际、急功近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政绩”,终将
被历史和人民所抛弃。
(二)理论维度:正确政绩观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和法治思想
在公安领域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
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本质
是党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
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
义”,这为公安政绩观提供了根本价值尺度。对于公安机关而言,
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
第一标准;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作为生命线;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
安全,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业绩,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
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三)实践维度:正确政绩观是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应对
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
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公安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和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面
临的矛盾更为直接、考验更为具体。是追求破案率、打击数的
“显绩”,还是同样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服务群众便利化的“潜绩”?是满足于“短平快”的整治效果,
还是致力于“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是习惯于“坐堂办公”,
还是主动“下沉社区”?不同的政绩观,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工作
导向和实际效果。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引导广大民警特别
是基层所队领导,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层基础,注重源头治理,
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聚焦公安主责主业,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五项实践”
树立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
派出所,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
化于行,具体落实到“五项实践”中。
(一)扎实开展“铸牢忠诚警魂”实践,夯实正确政绩观的
政治根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
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
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
向前进。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警
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同一切违背正确政绩观的行为作
斗争,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传承
红色基因。利用建党 105 周年契机,深入开展公安史、警营红色
文化教育,弘扬英模精神,引导民警从党的奋斗历程和公安先辈
事迹中汲取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力量。
(二)扎实开展“守护平安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