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专题
学习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 XX 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专题
学习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学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核心条款和新时代全民
国防教育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
工作责任,明确基层国防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的工作标准,
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全体镇村干部、相关站
所负责人参加今天会议。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国防教育的重大意
义
国防教育是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凝聚全民国防
共识、筑牢基层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2024 年 9 月 13 日,十四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防教育法》,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党和
国家从战略全局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为新
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施行近两年
来,各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全社会
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氛围更加浓厚。当
前,2026 年正值“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基层治理面
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复杂多样,全镇上下必须从政治性、群众性、
长期性三个维度,深刻把握做好国防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一是要深刻把握国防教育的政治性。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明
确,国防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
军地协同的领导体制,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是国家安全体系的前沿阵地,是
国防动员和兵员征集的一线关口。我们抓国防教育,首先就是抓
政治责任、抓国家安全根基。各村(社区)、各站所必须旗帜鲜
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国防教育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基
层国防教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要深刻把握国防教育的群众性。国防教育是面向全体公
民的教育,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部分人的事。新修订的法律进
一步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覆盖范围,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负有相应责任。我们处在联系服务群
众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必须充分发挥基层贴近群众的
优势,推动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把国防
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传递到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真正形成
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深刻把握国防教育的长期性。全民国防观念的养成不
可能一蹴而就,国防教育贵在经常、重在持久。当前世界百年未
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复杂多
变,各种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面对新的形势,
任何松劲歇脚的想法都要不得,必须把国防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
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日积月累的教育引导推
动全民国防素养稳步提升。
二、领会核心要义,全面掌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
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共六章四十二条,
结构更加完善,内容更加充实,导向更加鲜明。结合今天的学习,
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法律明确,国防教育是国
家在全体公民中实施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
的,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心理等方面的
教育。这就告诉我们,国防教育不只是一般性的宣传教育,而是
包含理论武装、知识普及、技能训练和心理塑造的综合教育。基
层开展国防教育,既要传播国防知识,也要培育爱国情感,既要
讲清安全形势,也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教育效果内化于心、外
化于行。
二是完善了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法律对小学、初中、高中阶
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方法途径作出补
充完善,强调构建相互衔接的国防教育体系,规定普通高等学校
和高中阶段学校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青少
年是国防建设的后备力量,学校国防教育抓得实不实,直接关系
未来兵员质量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我们虽然不直接管理学
校,但负有支持配合、衔接联动的重要责任,要主动与辖区学
校做好对接,共同推动青少年国防教育走深走实。
三是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范围。法律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应当具备较高的国防素养,鼓励利用红色资源、重大节日和纪念
日开展群众性活动,规范媒体和网络宣传。这一系列规定,为基
层创新开展国防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广阔空间。我们要善于利
用各类阵地资源,把国防教育融入群众日常文化生活,让群众在
参与中受教育、在体验中强意识。
四是强化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