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教育系统党徽党旗及其制品使用管理情
况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切实维护党
徽党旗的尊严和权威,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XX 市教育局党
组于 2025 年 7 月至 8 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党徽党旗
及其制品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本次工作坚持问题
导向,采取单位自查与市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系统各级党组
织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概述
XX 市教育系统是党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规范使用党徽党
旗,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彰显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
织力的具体体现。
(一)系统概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XX 市教育系统共有所属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及教育机构 1485 家。其中,公办中小学校 580 所,民办中小
学校 125 所;公办幼儿园 350 所,民办幼儿园 410 所;中等职业学校
20 所;特殊教育学校 5 所;市属高校 2 所;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已备案)15 所。全市教育系统共建立党组织 952 个,其中党委 22
个,党总支 78 个,党支部 852 个,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
基本实现了党组织在公民办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的全覆盖为开
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历时一个月,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1.动员部署与学习教育阶段。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
市教育系统开展党徽党旗及其制品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组
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原原本
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
求,累计组织专题学习会 1200 余场次,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为自查
自纠奠定思想基础。
2.全面自查与立行立改阶段。全系统 952 个党组织对照《条
例》规定,围绕党徽党旗的制作、采购、分发、使用、悬挂、保
管、回收、处置等八个环节,对党员活动室、会议室、荣誉室、
办公楼宇、校园主干道、宣传栏、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等所有涉及
党徽党旗使用的场所和场景,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各单位建立问
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
即改、立行立改。
3.督导检查与巩固提升阶段。市教育局党组成立 3 个专项督
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 14 个区(县)教
育行政部门及 50 余所市属、区属学校(含民办)进行了随机抽查
和重点督查。督查组深入现场,核对台账,查验实物,对发现的问题
当场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自查
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全系统党徽党旗使用管理总体情况良好,
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但对标《条例》的
严格要求,仍然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
面。
(一)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层面存在短板
1.管理制度不健全。约有 15%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部分民
办学校和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党支部,尚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
的党徽党旗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层面仅停留在传达学习《条例》
原文,缺乏对采购审批、日常登记、定期检查、破损处置等具体
流程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实际工作中权责不清、标准不一。
2.管理台账不规范。部分单位对党徽党旗的领用、分发、回
收等环节疏于记录,台账登记不及时、不完整。检查发现,个别学
校的党员活动室更换新党旗后,未及时更新台账;对党员个人领用
的党徽,缺少签收记录,存在“一本糊涂账”现象。
3.责任指定不明确。少数党组织未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党徽
党旗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职责散落在党务干部、办公室行政人
员、后勤人员等多个岗位,职责交叉或出现管理真空,导致出现问
题时难以追溯责任人,影响了管理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制作采购与质量管控层面存在漏洞
1.采购源头把关不严。个别单位为图方便或节省成本,通过
非正规渠道采购党徽党旗制品。例如,从无生产资质的广告公司、
文具店甚至网络电商平台随意购买,未能严格查验供货方资质和
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为后续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埋下隐患。
2.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抽查中发现的实体问题中,约 30%与
产品质量相关。主要表现为:一是图案比例不标准。部分党徽的
镰刀、锤头图案与外圆圈的比例关系不符合规定,显得过大或过
小。二是颜色色差明显。部分党旗旗面红色不正,呈暗红色或橘
红色;党徽黄色偏暗、缺乏光泽。三是材质工艺不过关。存在旗
帜布料过薄、易褪色、易破损的情况;金属党徽烤漆不均、边缘
粗糙、别针易脱落等问题。
(三)日常使用与悬挂摆放层面存在偏差
1.悬挂(佩戴)位置不当。这是最常见、最多发的问题。一是
在室外悬挂时,个别学校将党旗与校旗、彩旗等并排悬挂,未将党
旗置于中心或较高、突出的位置。二是在室内悬挂时,存在党旗
紧贴墙角、被其他装饰物遮挡、悬挂在破损污损墙面等情况。三
是在与国旗并挂时,未能严格按照国旗法和《条例》规定,将国旗
置于更重要的位置。四是党员佩戴党徽时,位置随意,有的佩戴在
右胸,有的佩戴在腹部上方,未统一佩戴于左胸前中间位置。
2.使用场合与方式不合规。一是扩大使用范围。少数学校在
举办校庆、运动会等非党务活动时,为营造气氛悬挂大量党旗。
个别单位还将党徽图案印制在水杯、笔记本、手提袋等日常用品
上,作为会议纪念品发放。二是错误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