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按照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我紧扣会议主
题,聚焦“六个带头”,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谈心谈
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
全会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五卷,持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不断增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
时,积极参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律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筑牢
廉洁自律防线。在此基础上,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
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对照查摆的主要问题
(一)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
到“两个维护”方面
1.政治领悟深度不足:虽能认识到“两个确立”的重要
性,但对其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理解缺乏
系统性和深入性。学习往往停留在表面,仅满足于“学过
了”“知道了”,未能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去精准把握
其重大意义,在将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自觉性上还有待加
强。
2.决策执行力度欠缺: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存在一
定的形式主义倾向。有时只是机械地传达和执行,未能结合法
院工作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在基层执行层面,对决策的理解
和执行存在偏差,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佳。
3.政治敏锐性不够敏锐: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形
势,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敏感度不够,反应不够迅
速。在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应对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对“低
级红”“高级黑”等现象的警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
魂方面
1.理论学习系统性欠佳:学习多以集中传达、重点解读为
主,缺乏长期规划和深度研读。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
卷等重要著作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存在“碎片化”“浅表
化”倾向,未能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在将党的创新理论运用到法院实际工
作中存在困难,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两张皮”现象较为突
出。在处理复杂案件、推动司法改革等工作中,未能充分运用
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到最优解
决方案。
3.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法院干警的思想动态掌握不
够及时,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较为传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
性。部分干警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理想信念根基不
够牢固,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
(三)在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在重大案件讨论、重要事项决策
等过程中,有时存在调研论证不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广泛
的问题,存在“拍脑袋”决策的风险。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
位,“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班子成员发表意
见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2.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
想,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
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层层递减,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
3.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在面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案
件和工作任务时,牵头抓总、协调推进的力度不够,存在“各
扫门前雪”现象,整体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在处理与其他政法
部门的协作配合时,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影响了工作效率。
(四)在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革发展
稳定方面
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被安
排”现象,真正蹲点解剖麻雀、倾听群众心声的时间少,掌握
第一手资料不全面。在制定司法政策和工作措施时,未能充分
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导致部分政策脱离实际。
2.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高:面对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司法
需求,服务供给方式单一,信息化手段应用不充分。立案、审
判、执行等环节的办事流程仍显烦琐,“最后一公里”梗阻问
题依然存在,群众诉讼体验不佳。
3.推动改革攻坚的韧劲不足: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面对
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
要”思想。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勇气,改革举措推进缓
慢,成效不够明显。
(五)在带头发扬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方面
1.斗争意识不够强烈:面对司法领域的错误思潮、不良风
气,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在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方面,缺乏旗帜鲜明进行斗争的勇气
和决心。
2.风险预判能力不足:对法院系统潜在的风险点排查不彻
底,应急预案不完善。特别是对涉诉信访、网络舆情、安全生
产等领域的风险前瞻性研判不够,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3.攻坚克难劲头减弱: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压力挑战,个
别时候出现精神懈怠、斗志减退现象。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时,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工作标准有所降
低,满足于“过得去”,缺乏追求卓越的精神。
(六)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责任落实存在“温差”:“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强化,对
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谈心谈话制度执
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对干警的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