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县 2025 年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上
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主要
任务是总结过去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效,深刻剖析当前我们面临的
严峻形势与挑战,并对今冬明春这一关键时期的燃煤散烧管控工
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刚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志通
报了相关情况,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都同意。下面,我代表县
委、县政府,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正视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清
当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
署,将燃煤散烧治理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全县上下
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显著成效。最值得肯定
的是,我县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县级先进单位”
称号,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对我们全体同仁辛勤付出的最高
褒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不是偶然的。这是我们坚持系统治理、源
头管控的结果。我们构建了覆盖全县的“县、乡、村、组”四级
网格化监管体系,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网格员身上;我们持续推
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在过去几年累计完成了超过 2.5 万户的
“双替代”改造任务,有效减少了农村地区的散煤使用;我们保
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散煤的行为,查处
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数据显示,与三年前相比,
我县秋冬季的 PM2.5 平均浓度下降了 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增加了 22 天。这些数字背后,凝聚着在座各位以及全县广大干
部群众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向所有奋战在环保一线的同志们,
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毫无回避地正
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标兵
渐远,追兵渐近。如果我们有丝毫的自满松懈,过去的努力就可
能付诸东流。当前,我们的治理工作正进入一个“啃硬骨头”的
深水区,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三个“不足”和
“不浓”上:
第一,是部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政策认同感仍然不足。一些
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村民,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对燃煤散
烧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认为“祖祖辈辈都这么烧,没啥大不了
的”,对清洁取暖方式存在抵触情绪或“用不起、不会用”的顾
虑。这种思想上的“疙瘩”不解开,治理工作就难以得到最广泛
的群众支持,政策落地就会“最后一公里”受阻。
第二,是散煤游售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导致监管难度持续加大。
随着我们对固定销售点位的清理整顿,一些不法煤贩转入“地
下”,采取了更为狡猾的销售方式。他们利用厢式货车、农用三
轮车等进行流动兜售,通过电话预约、微信联系等方式进行“点
对点”交易,经常选择在夜间或节假日等监管薄弱时段活动,
与我们“打游击”“躲猫猫”,这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
更大的挑战。
第三,是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燃煤
散烧治理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但目前来看,我们的
宣传教育还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政策宣传多停留在文件和
会议层面,未能完全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邻里之间碍于情面,
不愿举报;部分村居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较真碰硬。
这种“全民皆兵”的禁烧氛围尚未真正形成,社会监督的力量没
有被充分激发出来。
同志们,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进入十月下旬,北方地区即将
全面进入采暖季,这也是大气污染最容易反弹的“大考”期。燃
煤散烧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完成年度空气质量
改善目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更直接
关系到我县的整体发展形象和在上级党委政府面前的“军令状”。
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惠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到这项
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归零”的心态、冲刺的姿
态、决战的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到今冬明春的管控工作中去。
二、聚焦关键环节,落实六大任务,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打赢
今冬明春管控攻坚战
打赢今冬明春这场硬仗,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根据市、县两级的年度工作方案,结合当
前实际,我强调必须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措
施落地见效。
第一,全力保障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在“用得好”上见实效。
完成改造不是终点,让群众用得起、用得好、用得安全,才是我
们的最终目的。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历年完
成“双替代”改造的农户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一要核实
补贴发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确保各类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
放到位,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二要排查安全隐患。要联合
供电、燃气等专业公司,逐户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线路管道安全,
坚决杜绝一氧化碳中毒、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要做
好服务保障。要建立健全后续服务体系,确保设备出现故障时能
够得到快速维修。对于部分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无法使用清洁能
源的群众,要做好兜底保障,决不能让任何一户群众挨冻过冬。
第二,全面防范散煤源头生产销售,在“断来源”上下狠手。
要从根源上切断散煤流入市场的链条。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
联合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
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无照经营、证照不符的,坚决依法取缔;
对于合法经营主体,要严格核查其进货台账,确保其销售的是符
合标准的清洁型煤,严禁销售劣质散煤。同时,要对历史上存在
过的小煤窑、小作坊等进行动态巡查,严防死灰复燃。要建立有
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的局面。
第三,全面打击散煤流动运售行为